Talk:Computer: Makeuper: CSS: Outline: Difference between revision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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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會那樣寫只是單純的反射性最佳化動作而已,<nowiki><div></nowiki> 有 block 屬性,所以可以做比 <nowiki><span></nowiki> 還多的變化,想弄成 inline 時,寫個 display:inline; ,就又跟 <nowiki><span></nowiki> 一樣了,所以這一切都是反射動作了呀!(喝口茶中)<br>
其實會那樣寫只是單純的反射性最佳化動作而已,<nowiki><div></nowiki> 有 block 屬性,所以可以做比 <nowiki><span></nowiki> 還多的變化,想弄成 inline 時,寫個 display:inline; ,就又跟 <nowiki><span></nowiki> 一樣了,所以這一切都是反射動作了呀!(喝口茶中)<br>
總之那頁是以「最推薦的寫法」為目的寫的,不過看來好像跳太快了呀…(汗)那我就小修一下好了,先寫成 font 以免有人一時意會不過來在寫什麼或許比較好也說不定。(因為想到自己是花了半年才發現到『inline和block的用法』以及『HTML標籤之內的標籤的CSS寫法』這點就實在很嘔,所以索性一開始就告訴別人這一點的人。)<br>
總之那頁是以「最推薦的寫法」為目的寫的,不過看來好像跳太快了呀…(汗)那我就小修一下好了,先寫成 font 以免有人一時意會不過來在寫什麼或許比較好也說不定。(因為想到自己是花了半年才發現到『inline和block的用法』以及『HTML標籤之內的標籤的CSS寫法』這點就實在很嘔,所以索性一開始就告訴別人這一點的人。)<br>
20040928<br>
Well, 現在改成 <nowiki><font></nowiki> 的方式也怪怪的...
span 也可以設 display: block; 呀 :P 我說設 span 的原因只是因為原文的結構(同段落內的文字)本來是 inline, 所以轉換後直覺就是 span (除非顧及相容性, 否則 font 無論如何應該用不到了)
後面的 br 重不重要呢?如果 user 只是「不想列在同一行」, 那或許你建議的方法 (div) 可行. 如果是原標籤結構轉換,那 css 裡應該沒有與"換行"同語意的特性,應保留 br. so, 我會如此建議只是本著「原文轉換」的概念。
你的「HTML標籤之內的標籤的CSS寫法」意思是「將 CSS 寫在 HTML 標籤內的方法」嗎 ^^;...

Revision as of 15:08, 25 September 2004

mmm 就語意上而言
<font color="red" size="100%">example_01</font><br>

<div>example_01</div>
好像不太一樣吧

如果是文中的例子,標籤的部份我想我會寫成這樣

<html>
<head>
<meta http-equiv="content-type" content="text/html; charset=big5">
</head>
<body>
<span>example_01</span><br>
<span>example_02</span><br>
<span>example_03</span><br>
<span>example_04</span><br>
<span>example_05</span><br>
</body>
</html>

當然 CSS 也要稍微改一下,不過我只是想說明標籤部份兩者的不同點


20040925
wini:
嗯,如果說「因為結果是一樣的所以就這樣做了」的話八成會被打死吧…(汗)如果說的是「反正只是舉例而已就隨便啦」的話一定會被灌水泥沉入哪兒的港灣吧…(大汗)
其實會那樣寫只是單純的反射性最佳化動作而已,<div> 有 block 屬性,所以可以做比 <span> 還多的變化,想弄成 inline 時,寫個 display:inline; ,就又跟 <span> 一樣了,所以這一切都是反射動作了呀!(喝口茶中)
總之那頁是以「最推薦的寫法」為目的寫的,不過看來好像跳太快了呀…(汗)那我就小修一下好了,先寫成 font 以免有人一時意會不過來在寫什麼或許比較好也說不定。(因為想到自己是花了半年才發現到『inline和block的用法』以及『HTML標籤之內的標籤的CSS寫法』這點就實在很嘔,所以索性一開始就告訴別人這一點的人。)


20040928
Well, 現在改成 <font> 的方式也怪怪的...

span 也可以設 display: block; 呀 :P 我說設 span 的原因只是因為原文的結構(同段落內的文字)本來是 inline, 所以轉換後直覺就是 span (除非顧及相容性, 否則 font 無論如何應該用不到了)

後面的 br 重不重要呢?如果 user 只是「不想列在同一行」, 那或許你建議的方法 (div) 可行. 如果是原標籤結構轉換,那 css 裡應該沒有與"換行"同語意的特性,應保留 br. so, 我會如此建議只是本著「原文轉換」的概念。

你的「HTML標籤之內的標籤的CSS寫法」意思是「將 CSS 寫在 HTML 標籤內的方法」嗎 ^^;...